问题 | 一般刑事拘留37天的都有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一般刑事拘留37天的都有罪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严格规定,在执行拘留措施后的24小时之内,公安部门须对相关人员进行讯问。 若查明不存在应予拘留之情形时,应当即刻予以释放,同时依照规定发布释放证明书。 值得强调的是,这就意味着,尽管仅被刑事拘留了37天,但被拘押之人未必就一定罪犯无疑。 犯罪行为的成立与否,需经由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取证、检察机关的严谨审查起诉及法院的公正审判等多个环节,方能最终作出明确判定。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依据拘留期限的长短来断言某个人是否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一般刑事拘留多久通知批捕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审查批捕之后,检察机关将在法定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以下为详细条款: 首先,若公安机关认为已被拘留者有必要进行逮捕,则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正式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申请; 其次,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需延长审查批准时间,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将其延长一天至四天; 最后,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同样需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将审查批准时间延长至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所述,公安部门在依法进行拘留之后的24小时内向嫌疑人员展开详细的侦讯工作是必要且必需的。倘若在未得到合法拘留其理由的情况下,警方当应立即宣布释放相关涉嫌人员,同时还须向其颁发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这一法律条文明确说明,尽管涉案人员可能已经被拘留了长达37天之久,但并不代表其一定就犯有严重罪行。实际上,对于某人是否构成犯罪的确认过程需要经过公安机构的全面调查核实、检察院的严格审查以及法院的公正审判等多个严谨且公正的流程环节。所以,仅仅依据拘留时长来判定某个特定对象是否必定犯罪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且错误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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