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补偿员工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变更 |
解答 |
一、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补偿员工吗 要分两种情况考虑。 如果更换法人代表,但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不需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以更换法人代表为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那就需要对员工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公司变更法人后原债务的承担如何划分 关于公司法人变更后的责任问题,假如债务属于公司原有之债,那么即便公司法人发生变更,该项债务仍然应当由新的公司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必然随着法人的变动而发生变化,公司将以自身的名义独立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 然而,若债务系原法定代表人个人所负,则应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即使公司法人进行了变更,亦无法对此类债务的归属产生任何影响。 《公司法》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关于此问题的探讨,需分为两种不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首先,若更换法定代表人后,原有的劳动合同仍然保持其合法效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则无需履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程序,也无需向相关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然而,倘若以法定代表人更迭为理由,采取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措施,那么用人单位便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受影响的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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