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保险公司不赔偿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一、醉驾保险公司不赔偿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当车辆驾驶员处于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时,即使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需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履行支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明确的是,饮酒后驾车被列入了保险产品中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因此,被保人和受益人均不得向保险公司申请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向其要求赔偿,保险公司同样不负有此类赔偿责任。进一步而言,当造成事故的驾驶员在醉酒状况下操纵机动车辆时,保险公司仅在合理的医疗费用额度内承担垫付款项的责任,同时享有向肇事方追偿的权利; 此外,保险公司对于其他类型的损害与费用无需负责垫付或赔偿。由此可见,保险公司仅就受害者的有形财产损失部分免予承担赔付责任,然而对于受害者可能遭受的人身伤害部分,仍然需要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障范围内给予相应的赔付,但同时也保留向肇事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醉驾保释需要什么条件 关于醉酒驾驶拘留保释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亦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话,那么他们可以申办保释;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话,也能够申请保释; 再者,倘若犯罪嫌疑人为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保释措施并不会导致对社会产生威胁性的风险,此情况下同样可以使用保释手段。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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