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对方还钱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起诉对方还钱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 倘若他人拖欠借款不予偿还且没有转账记录在案,您可尝试搜集更多的证据材料,随后前往当地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转账记录固然作为重要证据之一,然而转账记录却无法直截了当地证明双方之间存有借贷关系。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其他证据支持,例如电话录音、社交媒体对话记录等等。若对方故意拖欠借款导致债务无从追回,尽管当时并未签订书面欠条,您也不必灰心丧气。事实上,只要您能够在法律规定的3年时效期内提供足够的其他相关证据(一般为对方所在地区或者县市级别的法院)进行起诉,甚至直接提交支付命令申请。一旦法院裁定您胜诉,即使对方依旧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亦有权申请法院实行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起诉对方寻衅滋事流程 若犯罪嫌疑人施行了寻衅滋事性质的行为,那么应当由公安机关对其展开调查活动。在经过严谨的调查工作并且掌握全部事实真相之后,所涉及到的案件将会被依法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在性质属于公诉案件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有关该案件的所有案卷资料以及相关证据予以提交给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若借款人未能偿还所借的款项并且缺乏相关的转账记录,您仍然有机会采取法律行动。您可以收集其他类型的证据,例如电话录音、社交媒体上的对话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有力的佐证。然后,您需要前往当地的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尽管没有书面形式的欠条,但只要您能够在三年内提供充足的证据,就依然有可能成功地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一旦胜诉,您将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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