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可以几次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人可以几次取保候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述,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发生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发生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办结且需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然而,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一个个体可获得取保候审的次数上限,因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能否多次获得取保候审将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上述任一情形,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是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倘若在取保候审申请获批之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未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或者出现了其他不适宜继续进行取保候审的状况,那么他们的取保候审资格就有可能被取消,并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因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一个个体确实有可能多次获得取保候审,但这必须建立在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行为表现得到充分考虑的基础之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人可以有几次取保候审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虽然取保候审并未受到次数上的限制,然而,它所能实施的最长期限仅为12个月。自被拘押之日起至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前这段期间,各方可随时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是由相关司法机构针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暂时不对其实施羁押的处理方式。这种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进行拘留或逮捕,但需对其行动自由加以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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