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看守所刑事拘留时间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进看守所刑事拘留时间多久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明文规定,若公安部门对其所依法拘留的人员,经判断确认有必要进行逮捕时,应于拘留期限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请求进行审查批准。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公安部门所提出的审查批准延期申请可最多延长一日至四日之久; 至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严重犯罪嫌疑人,则其审查批准的期限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应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个自然日再加上七个工作日,也就是总共三十七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进看守所刑事拘留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拘留期间,由看守所负责组织其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化以及遵纪守法的学习活动,并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体力劳动者动,提高自身生活质量与自理能力。 此外,若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将被拘留者转为逮捕,必须在拘留结束之日起三日内提交相应材料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批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此申请审查期限至一天乃至四天不等。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之后,如拟将其转捕为逮捕措施,则须在执行拘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检察机关进行案件审查。特殊情况下,每年可以申请延长一到四个工作日;若涉及流窜罪行、屡次犯罪或有共同犯罪行为者,则最长可延至三十个工作日期限。而在此期间,检察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拘留期间的最长拘押期限达到了惊人的三十七个工作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