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期过了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医疗期过了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如若医疗期结束后,员工无法继续胜任原有岗位,亦无法接受公司为其委派的新职务,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公司有权做出终止雇佣关系的决定。然而,为了遵循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保持对员工权益的尊重,请注意,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这一决定或向员工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代替。在此过程中,如若超过医疗期而决定解雇员工,并非一定需要支付补偿金。不过,如果在医疗期限届满之后,员工现有的身体状况已使之无法承担单位所安排的任何工作,且用人单位已通过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的方式,便可在无需支付补偿金的前提下终止雇佣关系。然若未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仍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医疗期的规定时间是多久 依据我国现行法规之规定,关于医疗期的时长,上限为24个月,最低为3个月。依照明文法规规定,企业在职员工倘若因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时,用人单位应根据该员工实际参与工作及在本单位供职年限,灵活给予从3个月至最长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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