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保人杀害被保险人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投保人杀害被保险人赔不赔 若投保人出于故意而残忍杀害其被保险人者,保险公司将对此类事故进行拒绝对外保障的赔偿责任,同时,投保人应负有必须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并按照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严厉惩处。 根据我国现行的保险法规则,在一般的情况下,凡涉及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支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该合同正式生效或其效力得以恢复之日起的两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自杀行为导致身亡,那么保险公司将无需承担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投保人和保险人是什么关系 在保险交易过程中,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并承担相应支付保险费用之责任者,即为投保人。而被保险人则是指拥有保险金索赔权力、其个人资产或身体权益受保险合同所保护之自然人或法人。附件而言之,受益人则是特指生命保险合同规定内,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亲自指定,享有保险金索偿权利之人。 《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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