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工伤不成功怎么办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一、认定工伤不成功怎么办 认定工伤不成功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不成功在实践当中一般是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认定工伤不成功怎么处理 倘若工伤认定不能被成功认可,那么针对此现象,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该名员工所属的单位若对此工伤鉴定结果持有异议时,他们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以书面还是口头的形式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另外,这些人均可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进行行政复议申请时,申请人有两种方式,即书面申请或是口头申请。 若采用口头申请方式时,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场准确记录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 同时,还要详细记载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申请仲裁的具体事项及其核心观点和依据的法律条款; 此外,对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以及申请仲裁的关键事实、理由和相关日期也要进行准确记录。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认定工伤不成功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不成功在实践当中一般是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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