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最高期限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期最高期限是多少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最长刑事拘留期限为三十日。然而在此基础上,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在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捕申请时,其申请时间可予以适当延长,延长后的总计期限不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期最长多少天 1、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最长期限主要包括三类:分别为10日、14日以及37日不等,每种不同的期限都是为了适应各种不同案件的特定情况而特别设定。 2、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0日;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该期限可依法延长至4日,从而使得总的拘留期限达到14日之久。 3、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等情节较为严重的重大嫌疑分子,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则可以依法延长至37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现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人常理解的30天。然而,根据该法律条款的补充规定,针对那些实施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是团伙作案等严重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在向检察机关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申请时,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时间,但延长后的总计期限不得超过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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