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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一、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赠与合同撤销权的具体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作为赠与人可以自由行使任意撤销权,意味着其所赠与的财产在权利尚未发生移转前,均可收回赠与。然而,值得关注的是,依据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撤销的赠予行为,如涉及到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事业以及负有诸如道德义务之类的赠予合同,则不得予以撤销。其次,在特定的法定情形之下,赠与人依旧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力。比如赠与人遭受到了严重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干扰,或者其近亲属受到了同样的伤害,甚至是赠与人与赠与人之间存在着抚养义务却未能得到履行,另外,如果赠与人并没有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去履行,那么这些情况均属于可撤销的范畴之内。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撤销都什么意思

关于赠予合同的撤销权问题,主要分为随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两个方面。

其中,随意撤销权是指在赠予财产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赠予人享有任意取消赠予行为的权利;

然而,对于那些具备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涉及到遵守道义责任的赠与合同而言,就不属于上述情形,不受该条规定限制。而财产的所有权一旦转移,例如房产已经变更登记至他人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便无法再行使随意撤销权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赠予合同的撤销权应由赠与人行使。赠与人可以在赠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之前自由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但对于通过救灾、扶贫等方式进行的公益或道义性质的捐赠事项,赠与人是无权撤销的。此外,在特定的法定示例中,例如赠与人自身权益遭受侵犯;赠与人的近亲遭受伤害;未能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或者未按照协议履行相关条款等情况下,赠与人同样拥有撤销赠与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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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3: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