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约车保险拒赔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网约车保险拒赔怎么办 面对交通事故所引发的诉讼案件,作为被告方,我们应当尽全力积极响应。假如您收到了法院方面传来的传票,那么这便意味着您已经遭受他人起诉至法院,成为了被告。在此关键时刻,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院的相关指引以及法律法规,积极地参与到诉讼过程中去,运用法律的力量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然而,有些人可能会选择拒绝接收法院的相关文书、不进行答辩或者不出席庭审等方式来应对,但这种做法对于被告而言无疑是弊大于利的。 《民事诉讼法》中第132条规定,如果共同被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的,法院要通知其共同参加诉讼。 二、网约车报废年限规定2024 我国并未实行行驶年限的硬性规定,但部分运营车辆,如出租车等,通常每日均需在道路上行驶,一年内行驶里程可达十万公里之多。在此情况下,只有当此类车辆的累计行驶里程达到六十万公里时,才会被要求进行强制报废。当然,不同类型和品牌的车辆其强制报废标准也有所差异,少部分车辆的报废期仅为六年,而大部分则执行八年强制报废政策。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网络预约出租车来说,若自投入营运之日起至第八个年度结束时期满之时,便应该退出现有经营业务,同时将车辆的使用性质更改设定为"网约出租转为非营利"用途,这也就意味着,这类车辆并不需要按传统方式受到强制报废年限的约束。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网约车报废标准的具体规定,并报国务院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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