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可以自动注销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一、营业执照可以自动注销吗 敬告各位读者,营业执照并无法自行失效或注销。当公司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是先前签署的合约进行注销,或者在公司因为解体、清算等特殊情况下,才需要对企业的营业执照进行相应的处理。这仅仅是整个公司注销登记手续中的一项内容罢了。关于具体的操作程序,建议您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以获取准确的信息。而有关公司注销的合理理据,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来确定,大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所设定的营业周期或其他解散因素已经达到结束时限; 2.经过股东会或是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作出了解散决定; 3.由于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等因素需要进行清理业务; 4.根据法律法规,公司被吊销了营业执照、关闭或者拆分为多个部分; 5.最后的解散方案来自于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所做出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营业执照可以交保险吗 依据我国相应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自用人单位依法宣告成立之日起,须于生效期届满后的三十个工作日之内,向所属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文件,以便办理必要的社会保险登记手续。而作为社会保险重要职能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用人单位递交的上述申请文件之后,也需要在此类申请文件送达之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严密细致的审核工作。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敬告广大阅读者:营业执照绝非会自动失效或是自动撤销的情况。任何关于营业执照的撤销必须要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是相关协议的要求才能实施,亦或者是在企业解构、清算之类的特殊情况才能够处理。如果您对此感兴趣,我们强烈推荐您向本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询问有关具体程序的详细信息。合法的撤销方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解散、经过全体股东的决议进行解散、通过合并或者分立的方式进行解散以及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执照等多种情况。而对于最终的解散方案,则需要由人民法院来进行裁决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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