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使用许可无书面合同是否合法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一、商标使用许可无书面合同是否合法 商标许可协议必需以书面形式签署。 商标使用权授权协议乃是商标所有权人允许被许可方依据协定使用其注册商标,而作为回报,被许可方需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故此协议具有法定形式,必须通过书面文件予以签订确认。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具体何时生效 商标使用许可,即是指商标注册人以签订许可协议的方式,赋予他人在特定范围内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权。 签约后,被许可方享有按照约定范围和条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益,但这并不会使得商标专属权发生转让,商标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许可方。 商标许可协议于签署之日起即刻具有法律约束力,无论是否办理了备案手续,均不影响此类协议的有效执行。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标使用许可无书面合同是否合法”,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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