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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留不处理可以取保候审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拘留不处理可以取保候审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关于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中,明确指出了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类型,以及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施取保候审并不足以造成社会危害性的情况等。虽然这一条款并未直接提及因拘留而无法对其进行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但从字面含义及刑事司法实践经验来看,若此类犯罪分子满足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例如可能面临相对较轻的刑期且不会产生重大社会风险,或者由于患有严重疾病、身孕等个人特殊原因而无法执行收监,那么即便他们已然处于拘留状态下,仍然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当然,最终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批准,仍须依据具体个案情节与相关法律法规由我国司法机构作出裁决。综上所述,关于拘留阶段无法对其进行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否申请取保候审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案情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衡量后才能得出明确答案。在满足取保候审潜质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理论上确实拥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拘留不执行以后又被抓了

刑事拘留演变为逮捕之后,通常会紧接着被法院判处刑罚,然而这两个环节之间并无必然关联。因为在此过程中,还需要经历审查起诉阶段,而这一阶段有可能产生以下三种情况,即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以及酌定不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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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3:2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