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对单位敲诈勒索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公司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如何认定对单位敲诈勒索罪 判定是否构成对单位的敲诈勒索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恐吓和胁迫等手段来获取公私财产。 其次,犯罪嫌疑人应当实际采取了威胁、要挟或恫吓等行为。 再次,其所造成的影响应当导致单位不得不支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最后,行为人采用的方式、手段都必须带有非法性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若敲诈勒索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是进行过多次敲诈勒索,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罚金。对于数额巨大者,或者在敲诈勒索过程中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在敲诈勒索过程中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如何认定对单位行贿罪 若满足如下特定条件,则可被定性为构成单位行贿罪: 首先,是客体要素。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乃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国有单位之正常运转及管理秩序; 其次,主体范围较为宽泛。既包括自然人,亦涵盖了各类单位。无论作为自然人的行为人,抑或是作为单位的实施者,均属于一般主体范畴。换言之,凡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以及所有制性质的单位皆可成为本罪的实施主体; 再次,主观心态方面。本罪的主观要件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谋求不正当利益为唯一目的; 最后,客观行为方面。本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主要存在两种具体形态: (一)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国有单位输送财物; (二)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上述国有单位提供各种名目的回扣、手续费。对于犯下此类罪行的行为人,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罚金。若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情况,应对单位施加罚金刑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 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敲诈勒索罪的成立标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要素:首先是不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次,须以恐吓或威逼方式攫取公私财产;再次,实施了实际的威胁行为;最后,该行为最终导致受害方不得不付出现金或其他巨额物质财富来避免遭受更严重的暴力伤害。上述四个构成要件中,其违法性的关键在于采取的手段和方法都必须触犯国家法律规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之规定,敲诈勒索罪根据涉案金额及其情节轻重,将面临着有期徒刑、短期监禁以及罚款等多种惩罚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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