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当天可以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被刑事拘留当天可以取保吗 根据相关法规,您可以提出申请,但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首先是涉嫌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 其次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再次是如果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那么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某人因涉嫌犯下刑律而遭受刑事拘留时,首先应立即与负责此案件调查处理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取得联系并了解所涉罪行的具体情况。 其次,当事人享有权利向办案机构查询其被羁押的场所。依照法定程序,传唤及拘传行为不得超过12个小时,且不得采用此类方式来变相限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此外,公安机关在对某个人实施拘留之后,除非存在妨碍侦查工作进行或无法通知到相关人员等特殊情况外,必须在24小时之内将拘留的原因以及羁押地点告知被拘留者的亲属或其所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您符合下述情形之一者,可向司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首先,您涉嫌犯有罪行且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其次,或者虽然可能被判定为有期徒刑,但在取保候审的状态下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再次,如果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独自维持、身怀六甲或正在哺乳期等特殊情况,那么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最后,如果您已经被羁押满一定时间而案件尚未得到判决,同样需要考虑进行取保候审。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并提出相应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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