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样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怎么样写 关于书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的基本要求如下: 首先需要以“取保候审申请书”作为标题进行拟定,接下来需要详细地列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等; 同时需注明申请人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之间的特殊关系;提供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相关事实依据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包括逮捕时间和具体地点等关键信息;在申请书中还应明确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及理由。 最后,请务必在落款处签署您的名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标注清晰的日期。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怎么去医院 对于需申请保外就医之在押罪犯,应由囚犯本人或者其近亲、监护人作为担保人提请申请。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将对担保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填写《保证人资格审查表》,同时向担保人明确告知在此次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并由保证人签署《暂予监外执行保证书》以示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撰写取保候审申请时,应当以标题鲜明地呈现出来;详细列出申请人的个人基本资料及相关联系方式,包括姓名、性别、住所和联系方式等;同时应清晰阐明申请人与涉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联性;此外,必须精确描述可能导致被捕的具体事件及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最后,在落款处签署申请人的名字以及加盖公章,并注明申请提交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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