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不分红,我能否在收到的货款中扣除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一、合伙人不分红,我能否在收到的货款中扣除 根据相关法规,未得到上司许可,任何雇员都不得占有或挪用公司财产。 若出现雇员未分享分红情况,解决方法如下: 首先,要确认公司是否确有足够的盈利资产,且在此之前已经连续五年没有进行过分红分配了; 对此,投资者和所有者可以通过查看公司详细的财务报告及会计记录进一步核实。 其次,如果公司未执行分红承诺,应强制其强制开设相应的会议以审议和决定是否进行分红; 若是对于此外分红的决定持有异议的话,权益所有人得以行使表决权针对该议题投出反对票。 最后,在公司做出分红决策后的第90天内,意味着权益受到侵害的雇员和投资者有权采取司法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二、合伙人不分红我可以在收到的货款扣吗 根据相关法规,未得到上司许可,任何雇员都不得占有或挪用公司财产。 若出现雇员未分享分红情况,解决方法如下: 首先,要确认公司是否确有足够的盈利资产,且在此之前已经连续五年没有进行过分红分配了; 对此,投资者和所有者可以通过查看公司详细的财务报告及会计记录进一步核实。 其次,如果公司未执行分红承诺,应强制其强制开设相应的会议以审议和决定是否进行分红; 若是对于此外分红的决定持有异议的话,权益所有人得以行使表决权针对该议题投出反对票。 最后,在公司做出分红决策后的第90天内,意味着权益受到侵害的雇员和投资者有权采取司法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员工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定,无事先获得上级领导批准,严禁擅自拥有或挪动公司资产。倘若遇到任何员工未能参与派息分享的情形,有必要先行确认公司实际盈利状况以及是否达到连续五个年度均不分红的条件。经过严谨细致的财务报告核实之后,如果公司确实未能落实其分红承诺,相关受益者有权发起会议审议请求,并且有权利就与此有关的话题作出表示异议的投票选择。在此之后的90天内,任何受到损失的员工和投资方都拥有法定的维权途径可以采取,例如向司法机构提出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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