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能转民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职务侵占罪能转民事吗 职务侵占罪原则上无法直接转化为民事案件。 这是一类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其主要侵害对象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团体所拥有的合法财产权及正常运营过程中的规章制度。 一旦此类犯罪事实形成,便应交由刑事法律体系进行规范与惩处。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退还赃款,获得受害方单位的谅解,那么在刑事判决中对其量刑时或许会予以适当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怎么定 1、相关法律规定:本罪的唯一法定客体是公司、企业或是其他各类经济实体所拥有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2、犯罪行为具体特征:从客观角度来看,实施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在于利用自身担任职务过程中所享有的特权,私自侵吞受此机构管理的财务数额较大。 3、犯罪嫌疑人的特点:本罪行的主要犯罪行为人是一类特殊群体,主要包括部分公司、企业或是其他单位中的主管、职员。这类人员在主观心态上必须具备明显的刻意性和贪婪心理,其目的是通过非法手段占有相关机构的财务资源,从而实现自己对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财务的独占、使用、分配和处置权利。 4、对于相关法律争议的探讨:在此案件中,是否已成功获取或行使了这种权利,并不会影响到犯罪行为的认定。此外,对于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成员等管理者,虽然他们身兼重任但却没有国家公务人员身份,而这种身份的持有者也是公司运营的实际决策者和影响力人物。 需要额外关注的是,在涉及到公司运营的事务中,尽管有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及普通职员或高级职员具有一定的权力和职务的阶层,然而由于他们本身并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故而他们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因为某种岗位的便利或执行任务的需要而罔顾规定,违法侵犯公司财物,进一步成为此ito罪名的主体。《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行为,其定罪金额界定为人民币六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来说,当此类犯罪涉及到的财产价值超过了这一标准时,即可被视为“数额较大”,从而触发对该类犯罪行为的刑事侦查及司法起诉程序。所谓的职务侵占罪,即身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中的从业者,出于职务利用之便,违反相关规定,将所在单位的公私财产据为己有的违法行为。在此过程中,相关人员往往会借助自身对于单位财务的管理权限与执行能力来实现其非法占有目的。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上述立案标准仅仅是一种基础性的参考依据,实际事例的处理过程中,还需要结合各类情节因素以及确凿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若您认为可能存在职务侵占的嫌疑,请务必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并且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陈述。 职务侵占罪通常不能直接转为民事案件,因为它属于严重刑事犯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团体的财产权和运营秩序。若犯罪成立,须由刑事法律处理。但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还赃款并得到受害单位谅解,其量刑时可能会得到适当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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