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会告诉本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会告诉本人吗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针对已被羁押或者尚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相关司法部门可依法决定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对其实施相应的人身自由限制。 在此过程中,司法机关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向当事人明确告知其所面临的法律状况以及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当事人充分了解并享有自己的知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还被监控吗 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相关犯罪嫌疑人均应由其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实施监控监管。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被赋予取保候审权利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许可,不得私自离开其所居住之市、县区域; 若住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方面有所变更,需于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办理相应报告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多久到结案期限 取保候审的最终结束期并无明确且统一的标准,往往受多个因素影响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零六个月。然而,事例的进展情况及其具体完结日期往往受到诸如事例疑难程度,调查证实证据的困难性以及司法机构的工作效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执行侦查阶段的过程中,公安局机关须在被取保候审者被释放后的七个月内完成对事例的所有调查,并将其提交检察院进行下一步审查。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需要在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做出最后判决,对于重大复杂事例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的审理时间以确保公平公正。接下来是审判阶段,法院应当在收到事例后的两个月内宣布判决结果,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但是,若事例涉及到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况之一,则需经过上级法院的批准,方可延长三个月的审理期限。 在刑事诉讼中,针对羁押或未羁押嫌疑人/被告人,司法部门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限制其自由。此举遵循法定程序,明确告知法律状况及规定,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确保公正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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