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手续能提前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的手续能提前办吗 取保候审这一手续并不允许提前进行操作。 其发生于刑事诉讼全过程之中,以特定条件为标准对符合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用的一种强制性的约束措施。 要想成功办理此项业务,只应在案情步入刑事诉讼流程之后,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们满足法定要求之时方可进行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结束后案件怎么处理 经由当事人申请并得到警方许可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通常情况下该案件将转入至审查起诉环节,这意味着当事人将会在不久的将来接受司法判决的裁决与施行。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经过执行机关的当面批准,绝对禁止擅自离开其所驻留的城市或地区; 倘若个人资料如居住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发生任何形式上的变更,均需在接到通知时间起的二十四个小时内向执行机关主动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三、取保候审期间二次报捕后多久批捕 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进行第二次报捕之后的批捕时间规定,法律层面并未对此做出明确且固定的时限要求。通常状况下,检察院将在接获公安机关提交的请求批准逮捕文书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之内,经过深入细致的审查与研究,给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方案。然而,实际批捕时间还将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如事例的复杂程度、证据的充分性等等。若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晰明了,那么批捕的流程可能会相应地加快;反之,倘若事例存在争议点或证据尚待进一步核实确认,则批捕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总而言之,二次报捕后的批捕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此手续不得提前操作,只能在案件进入刑事诉讼流程,且当事人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申请。它是依据案情和法定标准,在诉讼全过程中适用的一种约束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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