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怎么才放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要怎么才放人 在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侦查工作之后,若证实并无犯罪行为存在; 或者其所犯罪行程度较轻且对社会已造成不良影响较小,依法不应认定为犯罪; 又或是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期等上述情况下,被羁押人员有可能获释。 倘若检察机构未予批准逮捕,公安部门接收到相关通知信息后应当马上释放被羁押人员。 因此,涉案人员是否能获得自由,关键在于案件本身的具体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拘留要判刑的吗 即使处于刑事拘留状态,也未必一定会面临判刑的命运。 然而,审判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是其行为已被归入刑事犯罪范畴,并且未能满足法律所设定的不用判处刑罚的特殊情况。 在此,有必要对以下几类特殊情况予以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措施后,需在24小时内对当事人进行审讯,倘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并无足够理由进行拘留,则应立即将其释放; 其次,若检察院未批准对该人实施逮捕,公安机关亦须立即取消之前采取的拘留行动,释放该人员; 最后,如果经过刑事拘留并进行深入调查,经得起推敲的犯罪事实和确凿的证据都已清晰呈现,人民检察院随之批准逮捕,那么此时便可以依法追究涉嫌者的刑事责任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要给家属发拘留书吗 在实施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向当事人的近亲属寄发《刑事拘留通知书》。该行为是法定程序所必须具备的环节,其主要目的在于使被拘留者的家属能够知晓其近亲的状况。在通知书中,会详细列出关于拘留时间、拘留地点以及被怀疑涉及到的具体犯罪行为等详细内容。当家属收到此份通知书以后,应当迅速掌握其中包含的所有相关信息,并且可以考虑委任合适的律师来为被拘留者提供相应的法律协助。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系一种强制性的执法手段,但并未就等于被拘留者已经被判定有罪。最终的定罪和量刑结果仍需由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在深入侦查后,若确认无犯罪行为或罪行轻微、社会影响小,且未超过追诉期,被羁押者可能获释。若检方未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应立即释放羁押人员。涉案人员能否自由,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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