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一、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具体规定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子女赡养老人的赡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子女支付赡养费用的基本准则为:在普遍情形下,应当依据各子女当月平均收入水平加以确定。若各子女当月平均收入远低于当地国家或地区法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可以被视为其无能力负担相应的赡养费用。而当各子女当月平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之时,超出部分将由两个子女在内的家庭按照50%的比例进行分摊;如果是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则这一比例会更改为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父母未能尽到抚养义务,其未成年子女或无法自主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向他们索要抚养费用;反之,倘若成年子女未能积极履行赡养职责,而那些因年迈或者经济困难而丧失工作能力、生活拮据的父母就理应被赋予权利,要求成年子女负责支付赡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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