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
分类 | 医疗纠纷-非法行医纠纷 |
解答 |
一、非法行医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非法行医罪是刑事拘留吗 非法行医的行为无疑已构成了刑事犯罪,该类案件情节严重者甚至涉及刑事拘留的可能性。 然而,是否应当正式采取拘留的措施则需视具体案情而定。例如,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存在潜逃、销毁重大证物等潜在危险性行为,公安机关有权利依法行使强制措施,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