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加班费责任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拖欠加班费责任有哪些 拖欠加班费责任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当然,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加班费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加班费劳动监察委 若雇主未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对于此类情况,员工在寻求维权的过程中应审慎考虑并灵活运用多种途径进行处理。 首先是协商解决方式。员工可尝试与所在企业进行详尽的沟通和协商,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妥善解决问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如果劳动单位无意愿去承担,那么协商可能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其次是调解。由有关部门负责调解的方面主要涉及到企业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全国性的人民调解组织以及行业性或地域性的调解机构等。需要明确说明的是,尽管过去一年中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提到调解协议书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但如协商纠纷一样,若是劳资双方不同意调节方案,那么该调解仍然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关于拖欠加班费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定责任应归属为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并限定日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等费用;在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必须支付其差额部分;若逾期仍未支付,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以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向劳动者追加赔偿金。当然,劳动者亦有权请求单位严格依据加班费所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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