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能约定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能约定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劳动合同中,解除条件是无法进行约定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共有三种合法途径,即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用人单位行使单方面解除权以及劳动者行使单方面解除权,而这三种情况下都清晰地阐释了解除劳动关系所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及其法定条件。因此,任何用人单位都无权违背这些法定条件来解除劳动合同,倘若违反了法定条件,那么这种解除行为将无法成立,甚至被视为无效。即便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其他解除条件,但由于这些条件与法定的解除条件相冲突,最终仍可能导致解除行为无法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一样吗 解除劳动合同书和离职证明这两者存在实质性的差异。 首先,解除劳动合同书是指在劳动合同签订后的约定期间内,因为某种原因致使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或者双方达成共识而提前终止劳动关系,此时由雇佣方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决定性文件。 其次,离职证明则是由雇佣方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传达解除劳动契约信息的书面证明,是在甲方与乙方在结束劳务关系时的必备凭证。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劳动合同中,解除条件是无法进行约定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共有三种合法途径,即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用人单位行使单方面解除权以及劳动者行使单方面解除权,而这三种情况下都清晰地阐释了解除劳动关系所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及其法定条件。因此,任何用人单位都无权违背这些法定条件来解除劳动合同,倘若违反了法定条件,那么这种解除行为将无法成立,甚至被视为无效。即便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其他解除条件,但由于这些条件与法定的解除条件相冲突,最终仍可能导致解除行为无法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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