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工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用工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虽然名称是用工协议,如果其内容符合劳动合同的要素,那其本质就是一份劳动合同。就算名称是劳动合同,其极有可能是一份不具备劳动合同要素的合同,因此可能会是劳务合同或雇佣合同。因此,两者之间可能会性质相同,也有可能完全不同。具体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如何约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用工协议算不算劳动合同 在更深层次分析中我们发现,将用工协议视为劳动合同并非空穴来风。 首先,从保障用工双方权益以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角度出发,无论是用工协议还是劳动合同,都具备约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时效性与法律约束力; 其次,从约定事项的具体细致程度上来审视,用工协议实际上已经涵盖了劳动合同中所必备的工资标准设定、工作时长安排以及工作环境要求等核心要素。综上所述,用工协议无疑应当被视为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与表现。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虽然名称是用工协议,如果其内容符合劳动合同的要素,那其本质就是一份劳动合同。就算名称是劳动合同,其极有可能是一份不具备劳动合同要素的合同,因此可能会是劳务合同或雇佣合同。因此,两者之间可能会性质相同,也有可能完全不同。具体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如何约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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