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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陪产假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保障
解答

一、上海陪产假

上海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上海陪产假什么时候开始休

由于各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所差异,因此关于分娩后的休假期限并无统一标准。通常,休假的时长介于7至15日之间,但在特殊情况下,休假期限可能会延长。大多数女性选择在预产期之前或之后进行分娩休息,然而这并非硬性规定,实际操作中,只要在适当的时间段内完成休假即可,且休假者需出示相关凭证,例如婚姻证书和医院开具的产前检查报告等。值得注意的是,在休假期间,劳动者有权享有与正常工作相同的薪酬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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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4: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