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合同诈骗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一、合同诈骗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是什么

在具有重大法律意义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各共同犯罪人均需具备明确的共同行动意图,换言之,他们必须共同清楚意识到自己正在实施合同诈骗相关的非法行为,其次,他们还需要对其所意料的犯罪后果持期望态度或是放任不管。

此外,实际的共同行动,如策划、组织以及执行诈骗活动,也是必不可少的要素。

比如,多名涉案人员可以进行合理的工作分配,部分人员负责伪造合法的合同文件,而另一些人员则负责向受害者进行欺诈性的陈述等等。

最后,根据各共同犯罪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他们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合同诈骗罪怎么认定

关于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从犯罪客体来看,它是指一种综合性的侵犯对象,包括了国家对于经济合同的管理权限和秩序,以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益;

其次,从犯罪客观角度来看,其表现形式通常是在签约与履行相关合同的过程中,通过制造虚假事实或者隐瞒实际情况的手段,诱骗对方当事人交付相应财务,且达到一定金额;

再者,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能成为该罪的施行主体;

最后,从犯罪主观状态来看,其特征是带有明确的故意性,且有着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明显意图。《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钱已退还怎么办

针对合同诈骗罪的事件审理过程中,倘若犯罪嫌疑人员能够主动且积极地退回赃款,则此类行为往往会在量刑阶段被视为应当给予从轻处罚的情节之一。这种主动退赔的举动往往代表着犯罪嫌疑人已经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悔过之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其所犯下的罪行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法院进行定罪与量刑的司法裁决时,将会全面且系统地评估犯罪事件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以及可能对社会所产生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要素。尽管如此,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经将所得款项全部归还,也并不意味着必定能够获得无罪判决。因为,对于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主要集中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并且在签订及履行相关合同时实施了诈骗行为。只要这些构成要件得到充分证实,那么退还款项仅仅是作为一种可以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理的参考因素,而并非完全免除刑事责任的决定性依据。

在共同犯罪,如合同诈骗中,关键要素包括:所有参与者须有共同犯罪意图,明知行为非法,对后果持期望或放任态度。实际犯罪行动,如分工合作,伪造合同,欺诈陈述等必不可少。根据各自作用与责任,共同犯罪人将依法受到相应制裁。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2 7: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