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强奸罪的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涉嫌强奸罪的条件是哪些 判定强奸罪成立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犯罪行为人必须是已满十四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男子; 其次,犯罪嫌疑人在主观心态上必须表现出明确的故意倾向和实施奸淫的意图; 第三,本罪名的犯罪客体为女性不受侵犯的性权利; 最后,犯罪嫌疑人的客观行为必须表现为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涉嫌强奸罪多久可以判决 涉嫌犯有强奸罪者一般的审判流程需经历法院立案之后约两个月的时长,但最长不应超过三个月。若涉案者可能面临死刑的严厉判决或者案件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事项,以及遇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均需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延长至三个月。而当存在极为特殊的状况需要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时,则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判定强奸罪成立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犯罪行为人必须是已满十四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男子; 其次,犯罪嫌疑人在主观心态上必须表现出明确的故意倾向和实施奸淫的意图; 第三,本罪名的犯罪客体为女性不受侵犯的性权利; 最后,犯罪嫌疑人的客观行为必须表现为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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