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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有什么方法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有什么方法

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之案件,在侦查历程中,遭遇法定紧迫情况时,适用于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员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实施方式。

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如下任一情形,公安机关将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正在策划犯罪活动、已开始进行犯罪行为或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发现者;

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他为犯罪嫌疑人;

在近旁或住所内发现犯罪证据等等。

值得留意的是,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举措,而非惩罚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有羁押期限吗

确实存在这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拟诉讼羁押期间最长期限可定为三十七天;

而在面临更严重的法律指控,即逮捕的情况下,其拟诉讼羁押期则需考虑实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正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构的羁押期限不应超过两个月。

若涉及到案情复杂且期限已满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经查实后,承办法院及上级的人民检察院均有权批准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三、刑事拘留有办法见到人吗

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期间内,其家属通常很难有机会亲自接触到当事人。然而,法律赋予了被告权限去聘请辩护律师,在此情况下,律师就能够代表被告人与他们见面并接触。在律师会见关押中的被告人时,侦查机构可以依据涉及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要求,决定是否派遣人员在场监督。律师在会见被告人的过程中,可以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深入理解自身所面临的事件情况,同时还能全力以赴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若是身为被告人家属的话,建议尽快通过专业的方式委托律师参与其中,这样有助于更全面地掌握事件的发展动态以及被告人目前的个人生活状况。请注意,尽管律师享有会见被告人的权利,但是他们同样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看守场所的相关规章制度。

刑事拘留是公检机关对直接受理案件中的嫌疑人在侦查中遇法定紧急情况时采取的暂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若嫌疑人策划犯罪、实施犯罪或被立即发现,或有人指认为嫌疑人,或现场有证据,都可能被拘留。刑事拘留旨在侦查,非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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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8 5: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