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需要带下列证件: 一、诉讼状。 二、原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三、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 四、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可以在外地办理取保候审吗 明确地是,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取保候审制度的施行并不仅限地域限制,而是在全国范围内均可开展。针对被告方或涉嫌违法行为的人员身处国内其他地区的情况,在只要其具备《刑诉法》中所规范的取保候审各项标准(例如未对可能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产生实质性危害)的条件下,即可由案件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这样的规定不仅有助于确保被告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对于案件的审理过程也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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