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申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申诉吗 受害人可以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二、刑事案件受贿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受贿罪乃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其职权范围内的便利条件,有偿获取他人财物或无偿接受他人财物,从而为相关人员谋求公共利益及私人利益的犯罪行为。 一、受贿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首先,该罪名侵犯的是多元复杂的客体体系。 其次,本罪行的犯罪对象主要为财物。 再次,从客观角度而言,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借助其职务上的便利,以各种方式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接收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最后,本罪的实施者是特定的,主要是国家机关中承担具体职务的工作人员。 至于主观要件,本罪必须由犯罪嫌疑人故意为之,只有当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能构成受贿罪,而过失行为则不能构成此罪。 二、关于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个人受贿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应予以立案调查: 1、个人受贿金额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2、个人受贿金额未达五千元人民币,但存在以下任一情况: (1)由于受贿行为导致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失; (2)故意为难、威胁有关单位或个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3)强行索取财物。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在此情况下,被侵害者有权进行上诉。对于已经产生并被确认为有效法律审判权之裁决与判决,相关当事人及其法律准予认定为代表其权益之人,以及与其有直系血亲或姻亲关系之人,均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诉申请。然而,在上述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或干扰裁决和判决的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