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车祸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遭遇车祸后,受害者可以申请到的赔付项目大致上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部分的核算是基于实际产生的医药开支展开的; 其次是护理费用,它主要按照护理人员的薪资水平或者当地护工的服务费来衡量;再来是对误工费用的评定,这取决于伤者的误工时长以及他们自身的经济状况; 最后是对残疾赔偿金的评估,这部分的金额是根据受害者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乡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这一数据,自确认伤残日期开始,按照20年的期限进行计算。但是,如果受害者已经超过60岁,那么每增加一岁,其应得的赔偿年限就会相应地减少一年;而对于75周岁及以上的受害者来说,只需要按照5年的期限进行计算即可。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车祸赔偿的费用有什么 1、若遭遇交通事故而不幸身亡,死者的直系亲属可享有诸多赔偿权利,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各项: 丧葬费用、死亡补偿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用、办理丧葬相关事项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停尸费以及亲友因此事所产生的误工损失等,同时还应当享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财务损失的请求权。 2、在人身收到交通事故伤害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以得到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各类赔偿款项: 医疗费用、医院餐饮补助费用、营养费用、租房费用、后续治疗费用、误工费; 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残疾赔偿金、辅助残疾器具费用、鉴定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用、康复费用、后续护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财产损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车祸赔偿的误工费怎么算 关于误工费的具体计算方式,我们主要依据的是被害人的收入情况以及误工的时间长度。对于拥有稳定工作并有着固定收入的被害人来说,我们将按照他们实际损失的收入来进行计算。而对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被害人,我们则会参考他们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来进行计算。如果被害人无法提供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证明,那么我们也可以参照与事例发生地相同或者相似行业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至于误工时间的长短,我们将会根据被害人所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来进行确认。如果被害人因为受伤导致残疾并且需要长期休养,那么误工时间就可以计算到伤残鉴定结果公布的前一天为止。举个例子,假设您每个月的固定工资为8000元,由于交通事故而耽误了三个月的工作,那么您的误工费应该是24000元。但是请您务必注意,您需要妥善保管好相关的收入证明以及医疗机构开具的误工时间证明,以便在后续的赔偿协商或者诉讼过程中能够作为有力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车祸后,受害者可申请赔付含医疗费(按实际支出)、护理费(参考护工薪资)、误工费(依据误工时长与经济状况)、及残疾赔偿金(据伤残等级,按法院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长20年计,超60岁逐年递减,75岁以上固定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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