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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个人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夫妻一个人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一个人欠款,另一个人要担责吗

1.如若该笔债务乃是夫妻一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之债务,则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此情况下,需由配偶双方共同负有还款责任。

2.然而,若该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范畴,则对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均有权自行约定婚姻关系中所获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属问题,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多种方式。

此种约定应采取书面形式予以明确。

对于夫妻双方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对方已知晓该约定内容,则该笔债务应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当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离婚申请时,相关机构有权介入调停,或直接将此案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在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必须先进行调解工作;若经调解后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则调解无效,应依法准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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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8:3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