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威胁别人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网络威胁别人什么罪 根据是实际情况而定。 情节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主张经济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网络威胁别人什么罪 具体的法律依据应视具体情形而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者,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则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然而,如果情节较为严重,那么便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从而需要对加害方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方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且向其赔礼道歉。 此外,如果受害人遭受了实际损失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损失与加害方的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他们还可以提出经济赔偿的请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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