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强制执行了,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被强制执行了,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 若被法律强制要求承担责任而确实无力支付,那么法院通常会采取以下相应的措施:首先,将对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调查,其中包括银行存款、房地产、机动车辆等各类资产。 倘若在现阶段尚未发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用于执行,则可能会暂时中止当前的执行程序,然而这并不代表债务已经消除。 作为被执行人,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如实地向法院报告自身的财产状况。 同时,也需要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例如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付款或延迟支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被强制担责却无力支付,法院会调查被执行人财务状况,若暂无可执行财产会中止执行程序,但债务仍在。被执行人要配合,报告财产,还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或延迟支付。总之,虽会有相应措施,但被执行人仍需积极应对。 二、被强制执行是什么 所谓的强制执行,简单理解就是在符合法定程序以及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依据详尽明确的执行文书所明确的内容,促使那些承担了民事义务的人切实地履行他们的责任与义务,确保收益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实现,这里所提到的“执行文书”包含了各类已经产生法律效用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执行的法律文件。 这些文书一旦被确认确立,,那么相关的责任人就应该自动而积极地去履行相应的责任及义务。 若有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履行的行为,权益受损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交申请,请求实施强制执行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出申请并接受询问的这一方我们称之为申请人,而受到指定需要自觉履行义务的那一方则被称为被申请人,也被叫做被执行人。 申请人通常是赢得诉讼的那一方,而被申请人则往往是败诉的那一方。 执行流程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执行申请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两年,具体是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起; 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责任,那就从最后一期的履行期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倘若法律文书并没有规定确切的履行期限,那就从其正式生效之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被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 当面临被执行人无力支付欠款的情形时,法院可以考虑实施下列妥善的处理方式:首先,对本案执行程序予以暂时终止,待当事人具有清偿能力后恢复执行工作;其次,将该名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内,借此对其实施信用惩戒;最后,对其进行高消费限制。在此过程中,被执行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如发现自身具备清偿能力,应及时向法院申报,否则,抗拒执行可能会导致您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强制担责却无力支付,法院会调查被执行人财务状况,若暂无可执行财产会中止执行程序,但债务仍在。被执行人要配合,报告财产,还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或延迟支付。总之,虽会有相应措施,但被执行人仍需积极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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