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会解除劳动合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会解除劳动合同吗 作为支撑刑事诉讼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取保候审在执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得以相关理由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这主要因为,取保候审并不直接代表涉案人员已经构成犯罪事实,仅是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甚至是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人员或者被告实施的一种较为宽裕的强制手段。 据此,若在此阶段用人单位选择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则很有可能被判定为非法解除行为。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直接表明犯罪。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轻易以相关理由解除劳动者合同,因为这只是对涉案人员的一种较为宽松的强制手段。 若用人单位此时解除合同,可能被视为非法行为。 因此,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应保持劳动合同的稳定。 二、取保候审算刑期之内吗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期间并不列为刑期的组成部分。 仅是在执行正式拘禁的情况下,拘役期限方可算作刑期的抵扣额度。 管制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此前若已被执行拘捕或羁押,则每一天的拘留都将折抵为二天的刑期。 对于有期徒刑这一刑罚,其刑期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同样地,在判决执行之前若已被实行过拘捕或羁押,则每度过一天都会相应地减少一天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算严重吗 取保候审乃为一项刑事司法手段,此举本身并无法确切反映事例之严重性。尽管被采取此项措施者无需再受羁押于看守所之中,然仍须恪守相关法定义务,随时准备接受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传唤。依循法律观念而言,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预计可获较轻刑罚以及社会危害性较低等情形。然而,这绝不意味取保候审之人将必然避免遭受较重惩处。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案情相对严峻,若存在特定合理理由,例如嫌疑人健康状况不宜进行羁押,亦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之待遇。总的来说,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阶段性的措施,不可单凭此一因素来判定事例的严重程度。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直接表明犯罪。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轻易以相关理由解除劳动者合同,因为这只是对涉案人员的一种较为宽松的强制手段。 若用人单位此时解除合同,可能被视为非法行为。 因此,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应保持劳动合同的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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