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种违建可不拆的依据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一、三种违建可不拆的依据 三种违建可不拆 ●部分拆除影响建筑物、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或者整体拆除影响相邻建筑物、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现有拆除技术条件和地理环境无法实施拆除的; ●拆除将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三种违建可不拆有依据怎么做 三种可不必进行拆除的违章建筑包括:若实施拆除将会给公众利益带来重大损失,则可以选择不拆除;对于当前的拆除技术及地理环境所限导致无法进行拆除工作的情况,也可考虑不予拆除;而在部分拆除可能会影响建筑或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或者整体拆除可能对毗邻建筑物或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阶段,同样可以避免进行拆除工程。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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