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补交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一、养老保险补交 可以。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十四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委托投资收益、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指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分别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养老保险补差怎么补 当需要为在职员工缴纳其未足额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时,该名员工应按照规定填写"补充保险费支付承诺声明"及"补充档案申请表格",并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之后,递交至档案管理部门进行补充保险费的申请提交。而对于那些选择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者而言,他们应当前往当地的村(居)委员会,完成填写"补充费用支付表"并完成相关手续,从而实现补充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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