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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诈骗罪怎么定犯罪数额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一、合同诈骗罪怎么定犯罪数额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数额确认原则,基本上是依据涉案所得财物的价值来进行衡量。一般来说,犯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乃至数额特别巨大的划分标准往往会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而产生细微差别。在对犯罪数额作出判断时,我们将综合考虑被告人实际骗到手的财物价值,其中既包括直接从受害者手中获取的实物财物,也应包含通过间接手段获得的经济利益。倘若有多起诈骗行为的个案出现,那么犯罪数额便需要累积汇总计算。针对那些已部分退回赃物的状况,在统计犯罪数额之时会对此部分进行相应扣除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数额认定主要依据涉案财物价值,标准随地区经济水平差异微调。评估时,涵盖直接获取的财物与间接经济利益,多起诈骗则累加计算。对于已部分退赃,计算时会扣除相应部分,确保数额认定的全面与公正。

二、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范围

在合同诈骗罪的案件审理中,我们所关注的“合同”主要是涉及到经济交易性质的合同类型。

然而,不能片面地认为所有以合同为工具实施的诈骗行为均可以归类于合同诈骗罪。

具体来看,诸如行政合同、公益赠予协议以及雇佣合同等非经济领域相关的合同形式,便不适宜纳入到本罪行的适用范围之中。

此外,在评估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时,还需遵循合同法第9条关于合同应具备的基本要素——即合同标的、数量、品质、价格或酬金、履行时刻、履行场所与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的故意的认定有几种

在对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意图进行确定时,需要关注如下六种不同的情境状况:1.“知晓自身并无履行合同之实力或可靠担保,却蓄意伪造虚假信息,掩盖事实真相,与他人签约”。2.“收到来自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项或担保财产后逃逸藏匿于他处”。3.“任意亵渎、浪费对方当事人所交付之财物,以致无法予以归还”。4.“利用对方当事人财物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其无法被追回”。5.“以部分履行合同作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6.“收到对方货款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加以使用,从而导致无法予以归还”。在实际事例处理过程中,我们需全面考量各类相关因素,并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数额认定主要依据涉案财物价值,标准随地区经济水平差异微调。评估时,涵盖直接获取的财物与间接经济利益,多起诈骗则累加计算。对于已部分退赃,计算时会扣除相应部分,确保数额认定的全面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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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9: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