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有期限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后有期限吗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当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罪嫌疑人或重大嫌疑人员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具有明确的期限规定。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者需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员,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院在侦查直接受理案件时,对嫌疑人采取的短期限制自由的措施,适用于紧急情况。一般而言,拘留后三天内需向检察院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至四天或三十天。检察院应在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二、刑事拘留是否属于刑事羁押 刑事拘留并非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刑事羁押”之义。 虽然两者都源于刑事司法程序中,然而,二者实乃性质迥异的概念。 刑事拘留主要表现为,未经检察机关行政许可即可依法实施的临时性惩罚措施; 而刑事羁押则需经由检察机关之准许后方能予以实行。 拘留实质上是指,在检察机关尚未批准逮捕之前,针对应接受刑事侦查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紧急诉讼手法。 值得注意的是,唯有公安机关方可享有此项权力。 所谓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作出逮捕或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且实际执行逮捕之后,将犯罪嫌疑人加以秘密拘禁。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三、被刑事拘留多久就要开始找律师 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嫌犯或其家属应当立刻寻求律师援助,一般而言,及早聘请越有益处。这是因为自嫌犯被拘留后首次接受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性措施的那一刻起,律师便有权参与到事件中来。律师尽早地介入事件,能够迅速掌握案情,为嫌犯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以及协助,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例如,律师可以向嫌犯详细解释所涉及罪行的构成要素、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诉讼程序等等。此外,律师还有权向调查机构询问嫌犯涉嫌的具体罪名及与事件相关的信息,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从而为接下来的辩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总的来说,尽早聘请律师对于更为有效地维护嫌犯的各项权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院在侦查直接受理案件时,对嫌疑人采取的短期限制自由的措施,适用于紧急情况。一般而言,拘留后三天内需向检察院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至四天或三十天。检察院应在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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