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重组后公司还能持续经营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破产重组后公司还能持续经营吗 企业破产后实施的重组行为往往都具备持续经营的可能性。 作为重整计划的目标所在,重组活动通过对债务、资产架构等关键元素进行深度调整与优化,力求协助企业渡过财务难关并重振其盈利和偿债能力,进而实现业务的持续运营。 在整个重组过程当中,企业将依据自身情况制订详细的重组方案,其中涵盖了债务重组、业务调整以及资产处置等多个重要环节的具体规划。 若该重组方案得以高效落实,且企业能够积极应对市场环境的变迁,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则有望重新焕发生机,继续展开各项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企业破产后的重组旨在恢复持续经营,通过深度调整债务、资产架构,助其克服财务困境,重振盈利与偿债能力。重组计划包括债务重组、业务调整与资产处置,依据企业实情制定。高效执行并适应市场变化,提升管理水平,企业可望焕发新生,持续经营。 二、破产重组后债务什么来还 当涉及到企业破产后所背负的债务,若该债务属于公司性质的,那么则需由公司自身使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还; 然而,若股东在公司设立之初未能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足额缴付出资,那么此种情况下股东将需要对其出资额度内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三、破产重组后债务不够偿还怎么办 当企业面临破产重组问题时,如果无法全部偿清所负债务,那么可能会涉及到多种有效的处理方案。首先,根据重整计划的具体设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债务偿还的具体顺序以及相应的支付方式。其次,作为债权人,您有权依据破产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参与剩余资产的合理分配。值得注意的是,还需要检查是否存在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利。具体的处理方式将取决于破产重组的详细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企业破产后的重组旨在恢复持续经营,通过深度调整债务、资产架构,助其克服财务困境,重振盈利与偿债能力。重组计划包括债务重组、业务调整与资产处置,依据企业实情制定。高效执行并适应市场变化,提升管理水平,企业可望焕发新生,持续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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