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 关于在离婚案件中如何合理计算子女抚养费用的问题,通常会综合考虑到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所支付的抚养费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来进行。 但是,如果存在两个及以上子女需要赡养,那么抚养费的比例则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的金额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与之相关的行业平均收入,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上述相同的比例予以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是否变更 离婚之后,若要改变子女的抚养权,可采取以下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在离婚后,父母双方可通过协商来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其次,在离婚之后,若是直接承担照顾子女责任的那一方出现了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则另一方就有权向法律提出申请,以变更其子女的抚养权: 首先,与子女共同居住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的疾病或是身体伤残而无法再继续照看子女; 其次,和子女共同生活的那一方未尽到应有职责或者有虐待的行为,使子女身心受到伤害; 再次,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且愿意跟随另一方迁居生活,并且该方具备抚养所必需的能力; 最后,当出现其他合理的变更原因之际,也可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离婚孩子怎么才会判给妈妈 通常而言,在夫妻双方离婚之时,孩子被判与其母亲共同生活的情况主要分为如下几类:首先,倘若孩子年仅两周岁,那么法院一般将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孩子判归母亲抚养;其次,当孩子达到八周岁以上的年龄阶段,法院将会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以确保他们能够在最适合自己的环境中成长;再者,如果母亲具备更为优越的抚养能力与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加稳定且有利于身心发展的生活环境,那么法院也可能倾向于将孩子判归母亲抚养;此外,如果父亲存在诸如赌博、吸毒等严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行为或习惯,法院亦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母亲抚养;最后,如果母亲与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更为紧密,能够为孩子营造出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那么法院同样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母亲抚养。当然,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那么法院也会尊重他们的决定,将孩子判归母亲抚养。 离婚案中子女抚养费计算综合多因素。有稳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为月总收入20%-30%,两个以上子女可调高,不超50%。无固定收入的,参考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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