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负债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后负债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之后关于其负债责任的分配处理问题,须依据负债的类别以及实际状况进行综合判断。 通常情况下,若为夫妇间共同借贷的债务,那么在离婚之际,他们理应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倘若双方享有之共有财产无法全额清偿欠款或财产已被依法分割归属各自拥有,应当由他们共同起草并协商还款计划方案; 若协商无果的话,则需提交至法院听从审判结果。 比如,当某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以自己的名义,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举借的款项,这样的债务便会被视为他们夫妇之间的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有一方是以自己的名义,且借款金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是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实际上是用于他们夫妇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他们夫妇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那么这笔债务同样可以被视为他们夫妇之间的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后,负债分配需综合债务性质与实情。共同借贷应共担,财产不足或已分割则协商还款;无果则诉诸法院。婚姻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用的债务视为共同债。超出日常所需但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意的,亦视为共同债。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归哪方 夫妇在离婚之后,关于孩子的归属问题应依据具体情形来决定: 1、若子女尚未年满两周岁,原则上将以母亲抚养为主导,但若有证据证实母亲离家出走或者身患重病无法照料自己以及存在吸食毒品等严重不良嗜好,那么父亲也可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2、若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并且父母双方对此未能达成共识,则需要交由法院进行裁决,力求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更好的环境。 在双方条件基本相当的前提下,法院通常会做出有利于母方抚养的判决; 3、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考虑充分听取他们的个人意愿并尊重其选择,简而言之就是孩子们希望跟随谁生活,法院便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该位当事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夫妻离婚后还迁房怎么判 在正常的离婚案件中,拆迁安置房在产权分配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处理。若是在离婚过程中所涉及的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那么根据当事人本身的意愿、财产分配规则以及特别考虑到保护未成年人和女性这两类特定对象的权益等多种因素进行分割处理往往最为合适。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有多种途径可以选择来决定这类房产应该如何分配:第一种是实物分割,即将房屋作为实物的形式直接分配给某一方;第二种是作价补偿,让获得房屋所有权的那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第三种是通过变价分割的方法,即将房屋出售后再将所得款项进行分配。但是,如果在离婚案中拆迁安置房被确认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该房产在离婚时仍然属于该方所有。然而,考虑到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最终所作出的判决也是各具差异性的。 夫妻离婚后,负债分配需综合债务性质与实情。共同借贷应共担,财产不足或已分割则协商还款;无果则诉诸法院。婚姻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用的债务视为共同债。超出日常所需但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意的,亦视为共同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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