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定是亲人办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一定是亲人办理吗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取保候审的申请并不仅限于家属进行。 事实上,犯罪嫌疑人、被控告者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直系亲属或辩护人皆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只要他们满足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各项条件与程序,其他人士同样具备为涉嫌犯罪者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检察院是否可以不起诉 取保候审原则上并不能阻止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所谓“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提交起诉的案件及自身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时,若判定犯罪嫌疑人为法定免责情况,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且依法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抑或是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条件,便会做出不将犯罪嫌疑人交付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司法裁决。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取保候审后怎样争取不起诉案件 在申请解除取保候审后,努力争取检察机构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全面收集并提供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有效证据,例如,能够表明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社会危害程度极小,不足以被认定为犯罪的相关证据;或是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相关证据等等。其次,主动积极地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调查工作,诚实地陈述事例的所有相关事实,展现出真诚的认罪悔罪态度。再次,如果事例中存在法律适用上的争议或者证据不足的问题,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向检察机关表达自己的辩护观点和建议。最后,如果犯罪行为属于初次实施、偶然发生,并且犯罪嫌疑人具备良好的社会表现以及改造潜力,这同样可以成为争取不起诉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总而言之,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积极与检察机关保持密切沟通,为争取不起诉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取保候审的申请并不仅限于家属进行。事实上,犯罪嫌疑人、被控告者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直系亲属或辩护人皆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只要他们满足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各项条件与程序,其他人士同样具备为涉嫌犯罪者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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