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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可否变更刑事拘留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可否变更刑事拘留

在特定情形下,缓期执行案件可依法变更为刑事拘留。

可见于被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存在着违反相关缓刑制度规定的问题,或在执行缓刑期间,检方发现涉案人尚需追责因新发生的罪行或证据而必须承担刑事惩罚之责时,此时便有必要依法将原有的案件转为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出省如何处理

对于那些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若欲跨省行动,则务必获得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批准许可;

否则,他们将无法离境。

倘若此类人士在执行期间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那么即使已经缴纳了保证金,也将面临部分或全额没收的处罚,并需依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其下达具结悔过书、责令其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甚至执行逮捕等不同的处理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超过多长时间

在实施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时,我国法律规定其最长执行期限不得超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负责处理该案的司法机构有义务就涉案问题展开必要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项工作。取保候审,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按时出庭。若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相关事例仍然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则应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其他强制措施。

在特定情形下,缓期执行案件可依法变更为刑事拘留。可见于被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存在着违反相关缓刑制度规定的问题,或在执行缓刑期间,检方发现涉案人尚需追责因新发生的罪行或证据而必须承担刑事惩罚之责时,此时便有必要依法将原有的案件转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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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23: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