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哺乳期时离婚,抚养权应如何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孩子哺乳期时离婚,抚养权应如何判定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哺乳期内的婴儿归属问题时,通常会以将婴儿交由女方进行直接抚养为原则,同时,男方则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然而,若母方发生任何一种如下所列的情况,那么婴儿可能才可跟随父方生活: 首先,如果母方身患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以至于婴儿无法适应与其共有的生活环境; 其次,若母方虽然具备相关的抚养能力却不尽责任,而此时父亲方面又要求子女与自己共同生活的话; 再者,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婴儿确实无法继续留在母方身边生活,例如母方当前的生活环境过于恶劣,对幼儿成长构成了严重威胁,或者是母方因职业性质特殊、实际工作不便于照顾及培养子女,甚至包括母方犯罪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无法为子女提供良好抚养环境等情况。 最后,尽管父母双方达成一致的看法,同意未成年子女在两周岁以下时由父方代为抚养,并且认为这种抚养方式不会对其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也同样是可行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孩子哺乳期间能离婚吗 在情况下,如子女尚处于哺乳期阶段,夫妻双方仍具有最为基本的权利予以解除婚姻关系,包括通过协商达成协议、以及由女方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来完成这一过程。 根据我所掌握的相关法规及政策,为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尤其在女性处于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连续半年时间之内这段特殊时期,丈夫将被禁止提出诉讼离婚。 然而,若妻子主动提出离婚申请、或者当地司法机构判定确实存在需要介入处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时,这些限制则可暂时不予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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