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办离婚证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异地办离婚证怎么办理 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 之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异地办离婚有什么具体流程 据了解,异地离婚的具体流程可概述为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申请离婚的一方当事人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文件; 其次,法院收到申请后会依法予以受理,进入审理阶段; 最后,若调解无果,则将展开审理工作,经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会依法对其作出离婚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双方达成了自愿离婚共识后,则必须亲自前往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区级登记管理机构提交并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书,同时向该登记管理机构展示相关证据以供其审查核实。经过这一程序之后,自领取离婚证书的那一刻起,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即告正式解除。在提出离婚申请之时,申请人必须向登记管理机构详细说明离婚的原因以及所涉及的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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